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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郁梵報導 | 健康醫療網 – 2014年6月5日 下午1:58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郁梵報導)食藥署再次表示,該署依據今年2月5日修正公布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擬定草案,未來將新增食品添加物及散裝食品之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規定;並維持包裝食品中,使用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就必須強制標示的規定。
食藥署食品組潘志寬組長表示,該署擬定將把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中的非故意摻雜容許量由5%調整至3%。而所謂非故意摻雜率,指的是「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可能因非故意、偶發性且無法預防的因素,如採收、儲運,而摻雜到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因此,國際上會訂定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非故意摻雜容許量,以利實務管理。
食藥署嚴格管理基因改造食品,若食品所含的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未經衛福部查驗登記發給許可,不得供作食品原料,換句話說,規定強制標示並非安全性考量,而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給予消費者選擇的自由。
目前衛福部也積極和經濟部、財政部等,研商增列專屬輸入稅則號列,並已預告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食品輸入業者應建立食品及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草案,以便自源頭加強管理,同時持續強化基因改造食品標示符合性監測,兼顧食品安全管理及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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