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暑假出國擔心生病,不少人習慣隨身備藥,小心變成「運毒」闖關!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31)天表示,有台灣民眾日前赴紐西蘭時,因部分感冒藥含有煉製安非他命原料的「假麻黃素(Pseudoephedrine)」成分,遭航警留置偵訊,差點被當成運毒犯,提醒民眾若攜帶個人自用的管制藥品出國,一定要有醫師證明。

出國觀光、旅遊或經商,食藥署管制藥品組組長蔡文瑛表示,不少有疾病在身的民眾,常會攜帶自用管制藥品出國,像是癌症病人減痛用的嗎啡錠等成癮性麻醉藥品,或安眠藥等會影響精神的藥品,其實各國管制都很嚴,一不小心可能就違法受罰。

以紐西蘭為例,不僅對含「假麻黃素」的成藥、感冒藥十分嚴格,包括利尿劑、鎮定劑、興奮劑、心臟藥、安神藥及安眠藥等特定藥物,除非裝在有醫生處方的原藥罐中,否則禁止攜入紐西蘭。

蔡文瑛說,民眾如果因為個人醫療所需攜帶自用管制藥品出國,一定要隨身攜帶主治醫師診斷證明或處方箋,若屬第1級至第3級管制藥品,出入境時,也應先向食藥署申請,經核准後,食藥署會開立證明文件給海關、航警以及關務署等單位,避免類似「卡關」或被誤當成運毒的狀況發生。

相反的,食藥署強調,民眾如果在國外就醫後,要攜帶管制藥品回國,也必須依照海關入境報關須知,憑醫療院所的證明,僅以治療本人疾病、攜帶量不超過該醫療證明處方量為限,且藥品應隨身攜帶,不得以航空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

食藥署提醒,若不清楚藥品是否為管制藥品,可至食藥署網站(www.fda.gov.tw)查詢;出國前,也可先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瞭解入境當地國是否有特殊規定,以免誤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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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藥品出入境 要帶處方籤或診斷書正本

 

攜藥品出入境 要帶處方籤或診斷書正本

出國玩或是出差,部分民眾可能需要攜帶藥物隨行,但是每個國家旅客攜帶藥品入境的管理法規都不太一樣,如果不符合入境國的規定,就有可能受罰。過去就曾經發生國人前往紐西蘭,因為攜帶成藥遭航警留置偵訊的事件。食藥署提醒,如果需要攜帶少量自用之管制藥品出入境,應該攜帶醫療院所的診斷證明或處方箋影本等證明資料,以便合法通關。

管制藥品,主要是指成癮性麻醉藥品以及影響精神的藥品,例如安眠藥。以美國來說,如果因為健康因素,需要攜帶管制藥物的份量限於合理使用者,並且必須攜帶藥方或醫師證明,於入關時申報。而在紐西蘭,如果過量攜帶含有可能用來練製安非他命的「假麻黃素(Pseudoephedrine)」成分的感冒藥,過量攜帶就可能觸法而遭起訴。另外,特定藥物例如利尿劑、鎮定劑、興奮劑、心臟藥、安神藥以及安眠藥, 除非裝在有醫生處方的原藥罐中,否則禁止攜入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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