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衛生局提供免費試劑,讓民眾檢測豆干類產品,切面若出現黃色或黃褐色,代表殘留殺菌劑「過氧化氫」。(photo by李昀澔/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料理或食用豆干、豆腐等食品前,最好先多次川燙,以免食入殘留的防腐劑或殺菌劑。衛福部食藥署30日公布6月份針對6縣市21家黃豆製品工廠及58件產品的稽查結果,所有產品都未驗出工業用染劑皂黃,但有部分殺菌劑「過氧化氫」殘留及「苯甲酸」等防腐劑添加不合格。食藥署呼籲,民眾仍應避免選購過白的豆干類食品。

食藥署日前與各縣市衛生局合作,稽查新北、桃園、台中、嘉義、台南、高雄等地區多家黃豆製品工廠,其中有16家作業環境不符衛生規範,不合格項目主要為原料或成品直接放置在地上,或病媒防治措施及工作人員體檢資料有缺漏,現多已改正。

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馮潤蘭指出,這波稽查對象是以較傳統、小規模的食品廠為主,多數產品為散裝,主要供應傳統市場。

在不合格產品中,有新北振成生產的黃豆乾及桃園美福龍的黑干絲,被驗出苯甲酸超標,另有振成、美福龍、台南順升、嘉義建利號、嘉義復國、新北三合、新北正泉等工廠的豆腐類產品,含有「不得驗出」的苯甲酸或己二烯酸等防腐劑。馮潤蘭解釋,食入苯甲酸可由尿液排出體外,極大量才可能造成胃痛,可添加於豆干、豆皮,但不得用於嫩豆腐、板豆腐、凍豆腐、臭豆腐、油豆腐及豆漿。

另有桃園金上、桃園大發、新北方大生產的豆干、豆乾丁及五香豆干等5件產品驗出「不得殘留」的過氧化氫。北區管理中心簡任技正王德原表示,除殺菌外,過氧化氫也具有漂白、防腐效果,一般不常與苯甲酸類的防腐劑混用,僅允許於製程中添加,但不得殘留於成品中。

馮潤蘭強調,黃豆類製品蛋白質含量高、易腐敗,建議民眾購買冷藏產品為宜,並呼籲廠商莫為節省冷藏成本,過量或違法添加防腐劑、殺菌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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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豆乾豆腐 摻苯甲酸、過量防腐劑

〔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六月稽查新北、桃園、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六縣市廿一家大豆製品工廠,發現其中十六家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不合格率高達七十六.二%,包括食品原料或成品未離地放置、病媒防治措施缺漏、食品添加物未以專冊管理、現場無法提供人員體檢資料或未確實要求人員定期健康檢查等。

此次並查驗五十八件大豆製品,包括豆乾、豆腐、油豆腐等,發現二十件不符規定,超過三分之一。其中十五件為防腐劑不符規定,兩件是豆乾製品苯甲酸含量超標,其中一件黑干絲苯甲酸含量超標六倍最高!另有十三件豆腐製品檢出苯甲酸或己二烯酸(不得檢出),五件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不得檢出)。

食藥署主任馮潤蘭指出,食藥署也掌握全國有登記的大豆製品廠五十多家,主要供應傳統市場散裝大豆製品,未來還將針對另三十多家及其他大豆製品包裝商品擴大稽查。

食藥署表示,此次違規豆腐、豆乾已流入市面,但多數為微量違規,評估對人體無嚴重傷害,已要求業者下架回收。食藥署簡任技正王德原說,防腐劑進入人體九至十小時可代謝掉。

食品檢驗不合格者,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可處罰鍰三萬至三百萬元,已開罰兩家。

馮潤蘭呼籲,消費者最好購買大廠牌、冷藏的豆類製品,且不要買顏色太白的豆腐、豆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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