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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多少算過頭:1天跑逾6公里

 

(法新社華盛頓12日電) 研究今天指出,1天跑超過6.4公里就可能危害健康。這份研究檢視運動量多少算過頭,發現一旦運動過頭就會對健康有害。

研究對象是2400名曾心臟病發但存活下來的患者。研究發現,運動量愈大的人,心臟病死亡風險則愈低,多達1個百分點。不過運動量與其伴隨好處有上限。

研究說,每週跑超過48公里,運動好處就開始減少;至於把走路當運動的人,每天走超過74公里、相當於約每天10公里,就開始失去運動的益處。

研究指出,在運動量最大的族群中,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統計數據上顯著增加。

研究說:「研究顯示,跑步或走路的益處並不會持續累積,一旦超過某個量,可能每週跑48公里以上,風險就會顯著增加。」

「賽跑也可能增加急性心臟病的風險。」

不過研究人員也警告,由於這項研究是針對曾發生心臟病發的患者,因此結果不見得適用於全部大眾。

美國勞倫斯柏克萊國家實驗室(LawrenceBerkeley National Laboratory)的威廉斯(PaulWilliams)與哈特福醫院(Hartford Hospital)心臟科的湯普森(Paul Thompson)主持這項研究,成果發表在「梅約醫院學報」(Mayo Clinic Proceedings)。

專家一般建議,每週從事2.5小時的溫和運動或是每週75分鐘的強度運動,有益人體與心臟健康。(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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